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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0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进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造就一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领导人员队伍,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司法》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以下简称公司党组)管理的下列领导人员: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二)直属机构及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湖北省考公告(三)公司所属特大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
(四)享受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级待遇(含巡视员、助理巡视员等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五)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中,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会、经理层成员。
第三条公司总部各部门、未设党组(党委)的直属机构的处室负责人(以下简称处室负责人)按本规定执行。监事会成员的选派另行规定。
第四条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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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公务员体检项目表女性(六)依法管理、分层管理原则。
第五条按照管理权限,公司人事部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期和职数
第六条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一)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二)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总经理任期由董事会确定,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及特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未设董事会的企业,总经理(局长)和党组(党委)书记可分设,也可以由一人担任。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党组
(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以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第八条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5—9人。
第三章资格条件
第九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践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业绩观和权力观,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公司党组负责;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立志于电力事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公司改革和发展中艰苦创业、做出突出业绩;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
能力、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执行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
(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密切联系众,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众的监督;
甘肃自考网上报名(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第十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提拔担任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直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特大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提拔担任处室副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提拔担任处室正职的,原则上不超过52周岁。2022年春节假期安排
(二)提拔担任公司总部部门正职的原则上要有西部工作经
历,提拔担任各分、子公司正职的原则上要有公司总部部门工作经历。一建报考科目有哪些
(三)提拔担任正职的,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接受过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或公司组织的相应级别的培训,培训时间要求5年内累计3个月及以上,并达到公司规定的培训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拔任职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拔任职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六)提拔担任从事党工作的领导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领导人员应当逐级提拔。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好、业绩特别突出、领导管理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众公认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