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儋州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学校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报名查询系统                                二○○九年七月七日
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海南大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
莆田人事考试网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的相关专项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园安全突发性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食堂、宿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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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自考怎么报名才是正规的(六)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国家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和学校
统一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应急领导小组),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员会)和省教育工委、教育厅(以下简称委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的统一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负责,确保部门安全稳定。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
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系统联动,防控。学校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各级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防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处置,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事件划定部分。
第二章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国泰、李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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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副组长:刘康德、韦勇、谭基虎、严庆、周兆德、陈琼花。
成员:党办、综治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基建处、国资处、外事处、后勤处、后勤集团、网教中心、儋州校区管委会、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校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学校
相应的应急预案,决定和部署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权限和能力时,及时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二、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治办、保卫处共同承担。
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校应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和各学院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部门和各学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