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进全省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琼教职成[2012]44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7.31 
乡镇全部转公务员【实施日期】2012.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进全省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教职成〔201244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职学校内涵建设,推动中职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琼教〔201111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中职实际,全面推进全省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报名、培训、考试和资格认定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编或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截止2012731日仍在岗,但尚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我省中职学校教学人员。
  二、申报类别及学历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培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培训科目及要求
  1.培训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
  2.要求:所有申报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普通话3个科目的培训辅导;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公务员报名网站  3.持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及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教师可不参加相应的培训。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前驻外外交人员法3个科目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第4个科目测试;
  2.要求:未取得上述科目合格证书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分别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
  3.颁发证书的有效期:截至2013630日。
  四、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北京市招生考试院(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810-20日,培训地点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其中,18-20日为普通话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时间为2022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817日,地点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为821-22日,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时间为2012823日至24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4个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以下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一)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2913日至2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917日至928日;
  (三)认定时间:2012108日至30日;
  (四)201211月底前完成打印证书和发放证书工作;
  (五)认定具体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并务必于201285日前将《中职学校参加教师资格培训及考试人员花名册》(附件)报至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此次培训和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标准由承担此次培训和考试任务的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和海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另行通知。
  (三)报名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于201289日下午到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报到。
  (四)此项工作未尽事宜,可咨询我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师资管理处联系人:周建国,:65232872;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人:王奋,:6520303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路剑威,:65239304,:6052399@qq
海南省教育厅
2012731
  附件:
  中职学校参加教师资格培训及考试人员花名册
  填报学校: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