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2022年强基计划
兰州⼤学是国家“211⼯程”“985⼯程”重点建设⾼校和“双⼀流”建设⾼校,是我国⾸批具有学⼠、硕⼠、博⼠学位授予权,⾸批建⽴博⼠后科研流动站,⾸批设置⽂、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才培养基地,⾸批⼊选国家⼤学⽣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学。
为全⾯贯彻全国教育⼤会和党的⼗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校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件要求,服务国家重⼤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改⾰试点(也称“兰州⼤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潜质的青年学⽣进⾏专门培养,为国家重⼤战略领域输送后备⼈才。现结合兰州⼤学⼈才培养的总体⽬标和办学特⾊,特制定本简章。
⼀、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山东省政府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明确兴趣志向和创新能⼒表现,具备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作的优秀⾼中毕业⽣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分为以下两类:
第⼀类:⾼考成绩优异的考⽣。
第⼆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即⾼中阶段在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
⼆、招⽣计划及招⽣专业
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具体招⽣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招⽣计划详见兰州⼤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科类(⾼考综合改⾰省份的选考科⽬)须与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报名⽅式与选拔程序
(⼀)填报要求
1.报名系统填报
(1)考⽣只能填报⼀所试点⾼校。
(2)考⽣只能填报⼀个专业,且考⽣选考科⽬(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按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进⾏信息填报。
2.考⽣须参加2022年普通⾼考。
3.考⽣须于2022年6⽉10⽇⾄6⽉18⽇通过报名系统平台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否则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围校考办法
1.校考⼊围名单发布时间:2022年6⽉26⽇⾄6⽉27⽇,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类考⽣,在⾼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科⼀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批
2.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类考⽣,在⾼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科⼀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下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计划数的6倍为原则,按照⾼考总成绩由⾼到低排序确定⼊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围)并公⽰⼊围标准。
3.对于第⼆类考⽣,达到我校报名条件,⾼考总成绩达到本科⼀批控制线,即可⼊围校考。
(三)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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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时间
2.考核⽅式
3.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及相关说明
(1)⾯试
主要考查学⽣的综合素质、兴趣志向、创新能⼒、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
根据考⽣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试成绩。
(2)体育素质测试
体育测试内容:50⽶跑,⽴定跳远。
体育测试标准:参照《国家学⽣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三年级组测试要求执⾏。
体育测试免考申请说明:学⽣因⾝体原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兰州⼤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本⼈须携带⾝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在
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
成绩使⽤办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资格划定的参考。
(3)⾼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考总成绩/⾼考满分值)×85+(⾯试成绩/⾯试满分值)×15 ,⾼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四)录取办法
根据考⽣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名额,依据全⾯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滥的原则,对⾯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较⾼考的总成绩、语⽂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者优先。
学校本科⽣招⽣⼯作领导⼩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续。甘肃公务员考试真题
四、培养⽅案
我校为强基计划学⽣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开放重点研究基地及科研平台,实⾏专门的海外交流⽅案,建⽴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考研数学考什么
强基计划实⾏⼩班化和导师制,学⽣优先享有参与科学研究项⽬的机会,享有专门的基本全覆盖的攻读研究⽣政策,享有更多出国交流的机会,享有更⾼⽐例的奖学⾦评定政策。强基计划学⽣进⼊研究⽣阶段学习后,优先享有被推荐参加留学基⾦委中外联合培养,给予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机会。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进⾏阶段性考核,根据学⽣学业表现情况进⾏动态进出调整。杭州湾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
具体培养⽅案详见各学院⽹站。
五、其他说明
(⼀)关于学⽣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政部门和省级招⽣考试机构的安排,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提供。
(⼆)对于综合素质档案或在⾼校考核中舞弊的考⽣,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考试机构或教育⾏政部门,取消其当年⾼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涉及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已经⼊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
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对确需调整专业的,须经过学校审核同意,且仅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学⽣在本校强基计划招⽣专业范围之内调整。
(四)凡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由考⽣⾃⾏承担交通、⾷宿等费⽤和个⼈安全责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有关的⼯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六)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学校基础学科招⽣改⾰试点招⽣⼯作在兰州⼤学本科⽣招⽣⼯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兰州⼤学招⽣办公室负责具体⼯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做到招⽣⽅案公开、选拔⽅法公平、录取标准公⽰。
(⼆)学校对考核过程进⾏全程录⾳录像。
(三)学校对录取的学⽣进⾏⼊学资格复查,对招⽣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为和不具备⼊学资格的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本科招⽣⼯作接受上级⾏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和家长的监督、投诉。
七、本简章由兰州⼤学招⽣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