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 政 策 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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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
政 策 问 答
 
一、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2019安徽公务员考试时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体系: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分为教员和助理讲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高级职务名称分为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改革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教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自2016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具体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实施。
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2.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3.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4.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0%;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单位岗位总量的10%。承担实习实训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比例可适当提高。
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2023年辽宁省考面试时间国家教师资格证查询
单岗位
类型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国考成绩公布时间2023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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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
中学
20-25
4-5
8-10
8-10
42-45
12-13
18-19
12-13
30-38
15-19
15-19

 
初级
中学
10-15
2-3
4-6
4-6
40-45
12-13
16-19
12-13
40-50
20-25
20-25

 
小学
2.5-3
0.5-1
1
仁寿人才招聘网1
38-43
11-13
15-16
12-14
54-59.5
27-29.5
27-30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办〔2016〕41号),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比例上限上浮2个百分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