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山香教育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09
【字 号】渝职改办〔2021〕133号
【施行日期】2021.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医院国考是什么意思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
  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分类考试招生信息网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以及《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202号)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员,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外援藏的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新冠疫情防控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经济专业等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以及新增设的职称系列(专业)不纳入评定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中国共产党员受到党员纪律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
  市属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已全部下放,各高校通过“绿通道”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含所在高校具有教育系统研究专业职称评审权的申报研究系列职称),不再送市“绿通道”评委会评审,应分别按本校“绿通道”评定办法,由所在学校自主评审。高校援藏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教育系统研究专业,限所在高校有评审权限的)职称的纳入本校“绿通道”自主评审,所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援藏人员政策。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
  (二)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中考历史查分网站  (三)国家规定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申报的职称系列或专业有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如教师课时量、医生门诊量等)须符合相应要求;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
  (六)经本专业2名取得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的专家实名举荐(援外医疗队、援藏及抗疫获表彰奖励人员除外)。
  工作时间、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10日。经济师考试时间
  三、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近5年以来,引进认定的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引进认定的第四类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鸿雁计划”引进人才,近5年以来,业绩成果(海外业绩参照执行)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正常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三)组织选派援外医疗队及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资历符合援外援藏的管理规定,援助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获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者;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者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职称;
  (五)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对应层级职称正常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六)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近5年以来业绩成果(海外业绩参照执行)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七)其他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人员,近5年以来业绩成果符合相应条件(详见附件《特殊人才申报职称业绩成果参照表》)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
  四、有关说明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或教师(研究、实验)系列职称转入下半年正常申报渠道。
  (二)组织选派一年期以上全职驻村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特殊人才渠道申报,继续按照正常申报渠道申报评审,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9〕115号)有关职称倾斜政策。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与申报专业或学科相关,集体成果须提供申报书、立项
书或批复等能证明申报人作用的佐证材料。已通过评定使用过的业绩成果,不能在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再次重复使用。所有获奖均须提供奖励文件。
  (四)《特殊人才申报职称业绩成果参照表》中所列条件仅作为申报门槛条件,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定专业组或受委托的评委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及考核情况提出具体评定意见,对于达不到相应条件者,可降低等级评定。
  (五)获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因疫情防控受到省部级以上专项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上述奖励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府表彰奖励目录,且表彰奖励名称中明确含有疫情防控相关名词表述。
  获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经历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情况、工作总结、心理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
  获省部级及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控制标准内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推荐申报一次(无论是否通过评审均视为已经享受岗位支持政策),评审通过的,可在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同时符合疫情防控一线或正常晋升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申报。从不同通道申报评审职称,岗位倾斜政策每人累计仅限享受一次。
>内蒙古招警考试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