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内容的梳理分析
纪律处分不仅是对受处分人员及其行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更意味着对受处分人员某种权益的剥夺或者限制。纪律处分作为一种内部惩戒措施,是有别于外部(行政处罚、刑罚)惩戒措施,也决定了其惩戒限度和内容。刑罚,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自由、财产以及资格等重要权益和权利,并以此构成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而纪律处分作为内部惩戒措施,更多地表现为人事组织方面的制裁(年度考核、提拔晋升、工资待遇、职务级别等)。不同纪律处分种类总是与一定权益的剥夺或者限制相关联,并且根据程度轻重,构成纪律处分体系。研究纪律处分影响内容,对于处分决定的执行是很重要的,也是受处分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由于处分决定影响内容规定比较分散,在实践中有时不易把握和操作。这也是一直困扰笔者的一个问题,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根据现行制度规范,党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其中后三者为党纪重处分;政务处分(原政纪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后两者为政务重处分。为行文表述方面,以下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统称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影响内容主要涉及年度考核、提拔晋升、工资待遇、职务级别、人事关系等。
一、纪律处分与年度考核
本文分析主要以公务员受纪律处分为例。公务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受到政务处分,
二是受到党纪处分,三是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纪律处分种类与其年度考核对应关系如下:
(一)政务处分与年度考核
根据2007年《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二)党纪处分与年度考核
根据1998年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受党纪处分年度考核意见》),公务员受到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等次为: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官方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包头市事业编报名入口(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双重处分与年度考核
1998年《受党纪处分年度考核意见》中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吸收原则,即党纪处分吸收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内容)但2010年人社部出台的《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惩戒通知》)对双重处分作出了新的规定,公务员同时受到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从重原则,即按照影响较重的执行)《惩戒通知》的规定,操作上可能较之前复杂,需比较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影响的轻重。一般而言,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影响重于政纪处分。双重处分年度考核基本执行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受双重
处分公务员,如果党纪上受到党内撤职处分,政纪上受到撤职处分,按《惩戒通知》从重原则,第一年的年度考核定不称职(第一年,撤销党内职务年度考核影响重于撤职),第二年定不定等次(第二年,撤职重于撤销党内职务)。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
(四)最新规定的变化
2016年中纪委、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局出台《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在1998年《意见》基础上,提出三个补充意见:
(1)公务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再区分行为错误性质是否与职务行为相关联,统一定为不确定等次)
(2)公务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时,组织上已撤降其职务,为避免重复处罚,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再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2021考研初试成绩
(五)立案与年度考核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根据处理结果按规定补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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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述
根据上面的规定,可以总结纪律处分与年度考核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下:
英语四级历史成绩查询1.受党内警告、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受党内严重警告与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未开除公职处分)的,处分当年均定为不称职,但撤销党内职务第二年年度考核是重新确定,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往后相关年度考核均为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4.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人事关系,不存在年度考核问题。
5.受双重处分的,按照对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确定等次。
二、纪律处分与奖金、工资、级别、职务
上文,之所以花了相当篇幅去讨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主要因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是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等的依据。纪律处分的其他影响内容,也主要是由年度考核的结果运用延伸出来的,掌握了年度考核的结果运用,基本可以逻辑地推导出其他影响内容。在此,我们先确定几条基本规则,有助于我们分析下文:
规则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换言之,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奖金规则)
规则二: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考核年限计算规则)
规则三: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晋级晋档规则)规则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称职降职规则)规则五: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限制晋升提拔规则)
规则六:处分不涉及降低职务级别的,一般也不降低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变动规则)
根据上面,我们可以大概地推导出公务员受到纪律处分,其年度考核奖金、工资待遇和职务级别的变化情况。现逐一分析如下:
1.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但可以定为称职等次。如果定为称职,则可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计算考核年限,符合条件可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间不能晋升职务和级别;不降低工资待遇。
2.受党内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因此,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考核年限,不可晋级晋档;处分期间不能晋升职务和级别;不降低工资待遇。
3.受降级、撤职处分,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因此,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考核年限;不可晋级晋档;处分期间不能晋升职务和级别;降低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
降级和撤职本身有着更重处分内容。降级则意味着降低一个级别,则其工资不仅不可晋升档次,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照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撤职处分意味着必须降低至少一个职务层次后另行确定为非领导职务,而且按照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新的级别。工资待遇也按照要求降低。
4.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规则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因此,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算考核年限,不可晋级晋档;处分期间不能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要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低工资待遇。
5.受开除公职处分,解除人事关系,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全部取消。
6.双重处分与年度奖金、工资待遇、职务职级的问题。实践中,一般党纪三大重处分要相应配套给予撤职重处分。(如果配套开除公职,则没有必要讨论此问题)从理论上而言,与撤职处分相衔接的党纪处分,可能会是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应当先分别确定政务、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结果,再按照从重的原则执行年度考核。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撤职与党纪三大重处分相衔接,在降低职务层次上不能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因为撤职本身就要降低至少一个职务层次,如果再因为受党纪三大重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再按照不称职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则有重复处罚的嫌疑。理论上,撤职与党纪三大重处分匹配的双重处分,年度考核不称职,但不再降低职务层次,因为撤职时已经降低其职务层次。
三、纪律处分与职务、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