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安徽教师编制考试条件【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16
【字 号】温政办[2008]85号
【施行日期】2008.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秋招一般在哪里招聘信息∙【时效性】现行有效
江西省考公务员报名入口【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08〕85号)
  为预防和减少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渔船安全生产实施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社会化管理,为渔业发展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和基础设施明显不足等困难,保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由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逐年增多,各地渔船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探索渔船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进一步落实编组编队生产、定人联船督导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措施,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抓好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本级渔业安全生产规范和政策,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按照适航要求开展渔船检验、进出港签证管理;负责渔船船员培训考试管理,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相关措施。
  2.海事、公安边防、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责,切实履行渔业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海事部门要协助做好渔船海上搜救工作,查处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公安边防部门要加强海上治安管理,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协助做好“平安渔业”创建工作;旅游部门要严格把好休闲渔业船舶前置审批关,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休闲渔船管理,打击各类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安全监管作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3.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
设,把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相关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把重点渔业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内容的比重和考核力度。
  4.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有关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责令排除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5.各渔业村村级组织具体负责本村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管理力量,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组织本村渔民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村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发现渔船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和上级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渔船渔民按照上级整改意见落实到位;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船、落实到人。
  6.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者对渔业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船长是渔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航行作业,教育督促全体船员共同执行;服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渔船所在村、单位的监督管
理;及时办理渔船及船员的各类证照,配齐航行安全设施及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并有效使用,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严格落实值班瞭望等制度;不得雇用无上岗资格人员出海作业,为船员办理渔业互保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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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渔船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渔船数量、质量。
  1.严格控制新增渔船。认真执行国家“双控”政策,根据上级下达的渔船“双控”指标,从严控制从市外购置捕捞渔业船舶(远洋渔船除外);渔业辅助船实行总量控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渔业发展实际,层层确定控制指标;加强渔业船舶建造的监管,杜绝以建造渔业辅助船名义新建捕捞渔船。
  2.严格执行渔船更新淘汰制度。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更新捕捞渔船的主机功率不得突破原渔船的主机功率;两艘以上捕捞渔船合并制造的,不得突破原渔船主机功率的总和。实施渔船淘汰制度,按规定强制拆解报废渔船。
  3.规范渔船买卖行为。市内渔业船舶买卖必须办理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转移手续,坚
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买卖渔业船舶的行为;禁止渔业船舶(远洋渔船除外)在市内跨户籍地挂靠,违规挂靠的渔船要予以清理,被挂靠单位承担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并取消所有可以享受的政府优惠补助政策。
  (二)加强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公务员考试必做100题
  1.严格职务船员资格审查。渔船要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职务船员上岗必须通过有关部门考核审查,对异地取得职务证书、在市内从事渔业生产的,必须经过本地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严格审查渔船船长资格,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其船长资格。
  2.实行普通船员准入管理。从事捕捞作业的船员必须先经培训考试,并取得渔业专业训练合格证或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船作业;对异地取得证书在市内从事渔业生产的,必须经过本地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加强执法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1.加强渔船日常安全检查。各渔业乡镇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乡镇、村管理人员在港口、码头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船员证书不齐、人证不符、船证不符、船员配备不当、安全设备配备不全、网具装载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服从安全管理、超抗风力超航区航行作业、安全值班瞭望制度不落实、违章装载、违章搭客等行为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等,要及时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渔业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