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招聘附件1
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修订版)
一、基本原则
(一)明晰材料提供责任。本清单所称“应提交材料”,原则上由补贴对象负责提供;所称“应核验信息”,原则上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内部查询、信息共享等方式核验。确因条件限制暂无法核验的材料,各区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在线题库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中建一局校园招聘12号)要求由补贴对象提供,并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二)规范基本身份材料。本清单所称“基本身份类材料”,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三)强化社保账户运用。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其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补贴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单位银行账户。
(四)简化材料资质要求。申请补贴或补助所需提交的材料,可为复印件或可查验的电子信息。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内蒙古编制考试时间表202112号)要求补贴对象提交原件或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五)强化资金审核监管。经办机构要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看、部门协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补贴类项目
(一)社保补贴
1.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普通话证考试查询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随军配偶身份信息(以随军配偶身份享受时核验),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日至最后1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下同)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叠加享受。对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重新入职原用人单位的,重新入职单位时间与在原单位离职时间(以参保时间计算)相距不足2个月的,原用人单位招用该就业困难人员不能申领此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岗后的重新安置除外。
2. 小微企业社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下同),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