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金柚网-银行可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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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80万参保人上半年将领到“专用折”,下半年全省推广以后按月到银行“打簿”,个人账户信息一清二楚,年度“对账单”不再发放。
笔者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银行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只要到银行按月打印“专用折”,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一清二楚了。省社保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将向所有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80万参保人发放《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并在下半年逐步向全省推广。此后,不再按年发放“对账单”。
养老保险被称为老百姓的“养命钱”。“专用折”是用于查询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变动情况的专门对账折,完整记录账户的基金累计及缴费明细。参保人手持“专用折”,可在省内(暂不含深圳)对应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及全省范围内对应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ATM系统上,随时查询、按月补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实现“人手一本专用折、个账信息随时知”。 “专用折”最大特点,就在其月度对账功能,改变了以往只能
通过年度对账单一年一对的方式,便于参保人对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监督。如单位代扣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和社保经办机构记录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记账额有出入,参保人当月打印“专用折”就可发现,有利于及时向单位反映,尽快更正。
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开展对参保人实际缴费信息的核对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核对和签名确认工作,希望有关单位和参保人积极配合。参保人缴费信息经签名确认后,将及时制发“专用折”,由单位发给参保人。
篇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沈人社发„2011175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劳动用工 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
和原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初级会计查成绩入口2020>四六级快速打印准考证入口(辽劳社发„20074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沈阳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备案号为沈政法备字„2011第32号),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 -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这项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
二、明确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2012年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按规定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到2013年底,市、区县(市)和开发区、街道(乡镇)3级用工备案制度普遍建立,使我市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体系基本形成。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用工备案工作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用人单位进行用工备案的主动性。对不按规定进行用工备案、侵害职工 -2-
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各地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理顺职能、整合资源,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由负责劳动关系工作的科室配备专门人员以及必要的设备,同时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用工备案工作,为企业提供,切实做好用工备案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各区、招商银行首页 网站
县(市)、开发区的培训、指导和督查,建立调度制度,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劳动关系、企业工资、社会保险、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各项涉及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的相互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备案。要在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创新工作,提高效率,全力搞好用工备案服务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用劳动工备案工作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设立必要的工作窗口和联系渠道,充分利用已有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提供系统操作指南和制式表格下载服务,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可采取提前通告、、跟踪催 -3-
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用工备案。要建立劳动者信息查询举报渠道,
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或者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用工备案、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等情况。对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查处。
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社会保险登记或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核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额、结算保险待遇时不再提供劳动合同,应根据办理相关业务的需要,出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对应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续签)备案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变更)备案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解除或终止)备案职工名册。在核发•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22下载时,要以用工备案系统中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数为准。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要在2012年7月1日前,登录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系统,完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然后按照本办法要求,到所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2012年6月30日前,可以持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手续办理劳动保障相关业务,从7月1日开始,未办理用工备案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其他业务。 -4-
附件: 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3.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续签)备案职工名册 4.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变更)备案职工名册 5.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6.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解除或终止)备案职工名册 7. 审核备案流程 8.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登陆、注册及使用方法 -5-
篇三:《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宿迁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网>山东省人事职称信息网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要求,结合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发而成。本系统无须在客户端安装,只要用户能连接互联网,就能访问和操作系统。本系统由基本信息维护、劳动用工备案、工资基金管理和系统管理四大部分组成。
1.基本信息维护部分由用人单位管理和单位职工管理两个模块组成。主要用来对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单位招用工信息进行基本情况的录入和维护。
2.劳动用工备案部分为具体功能模块,用来实现企业招用工手续的办理和查询功能。主要功能有:企业招工备案、劳动合同续签备案、劳动合同变更备案、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等,并具有相应的查询功能。
3.工资基金管理部分为具体功能模块,用来实现企业的工资基金管理和查询功能。主要功能有:企业人工成本报表的填报、职工工资统计和工资手册办理等,同时具备对各报表进行查询的功能。
4.系统管理部分由业务处理和信息系统两个模块组成。用来实现对业务办理情况的查询和对个人信息的维护。
一、访问系统
(一)访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沈阳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访问。
(二)在浏览器地址栏录入:
二、用户注册
如果是以前使用过系统的老用户,可以直接用以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老用户不要重复注册,否则在后续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错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首先进行用户的注册。注册时要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否则将影响后续系统的使用。用户名应由字母、数值和下划线组成(不能包括“/*?〃<>:|”等字符),且在系统中保持唯一。为确保数据安全性,不要将用户名作为密码,密码长度也不要少于5位。单击“马上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会提示,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注册完成后,要做好记录,以后每次进入系统操作都要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特别提醒:如果用户名和密码遗忘,可以致电所在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进行查询。(详细电话见通知公告栏内的《系统升级说明》)
三、系统登录
用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系统的登录。登录系统后出现如下界面:
界面左侧为系统功能区,右侧为数据处理区。
功能区包括两级菜单,点击一级菜单获得二级菜单项,单击二级菜单进行相应的操作。
四、基本信息维护
基本信息维护是后续各功能模块实现的基础,是整个系统的基本信息入口。基本信息的维护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企业基本信息的维护(“用人单位管理”菜单下“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的填报),另一方面是对单位职工信息的维护(“单位职工管理”菜单下“职工基本信息补入”和“新增职工信息录入”等报表的填报)。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管理
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项后,再点击“用人单位注册与变更”项,然后在右侧的数据编辑区内,将所有项目填写全,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具体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 指标填写说明
单位基本信息的填报,主要依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地税登记证如实填写,报表中所有的栏目都需要填写,不能空!在数据编辑区的下面有一个指标说明栏,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指标说明栏查阅。所有数据填写完毕后,可以点击“保
存”按钮对所填数据进行保存,以便下次继续操作。也可以直接点击“提交”按钮,此时系统会对企业用户提交的内容进行数据和逻辑校验,无误后自动将数据保存至数据库。如果企业发现提交后的数据有填报不正确的地方,可以对报表进行修改后,重新点击“提交”按钮,对数据库中以前提交的数据进行覆盖。点击“提交”后,提交的数据无须行政部门审批即生效。 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在办理工资手册时,需要将填写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打印出来。具体的打印方法是:点击“用人单位管理”菜单下的“单位信息查询与输出”,点击“报表输出”,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打印出来。
(二)单位职工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前,用人单位所有在册员工的基本信息也应补录进系统。具体的方法是:点击“单位职工管理”菜单项后,再点击“职工基本信息补录”,完成企业职工基本信息的填报。单位职工信息的填报有两种办法:一是逐个添加法,二是批量导入法。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