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0.07.01
【字 号】洪人社发〔2020〕198号
【施行日期】202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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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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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人社发〔2020〕198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27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2.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市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渠道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网上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附件1)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2.在外省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市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人才流动中心申报职称。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区)职改办直接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区)职改办申报职称。
  三、申报评审政策
  1.已完成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原则上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执行;未完成修订工作的,暂按原条件执行。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
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78号)执行。其中,援鄂医务人员按照《江西援鄂医务人员高级职称集中优先评审工作方案》集中优先评审,其他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年度常态化评审,在体现政策倾斜的同时,坚持评审质量。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河南工考网上报名入口  4.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改为今年6月底。
  5.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市申报高一级职称。
  6.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7.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定,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8.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自行安排。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不作统一要求。海南省公务员好考吗
沈阳大学社区学院网  9.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
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有关事项
  1.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学校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6〕15 号)要求,坚持先竞聘后评审,做到“评聘结合”,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区、市直单位要对学校年度职称申报人数进行事先审核控制,严格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申报评审。深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25年不占岗位申报高级职称政策,各县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界定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范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统一通过评审。
  2.关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人社发〔2016〕54号)和《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0号)要求,各单位要对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职称申报人数进行事先审核控制,严格在单位核定的高级岗位空缺数或相应高级岗位数的3%比
例内进行申报推荐。
  3.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分别纳入省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全市环境保护工程高级职称纳入新增设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4.关于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助力农村脱贫致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决定在南昌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5.关于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改革要求,全市事业单位要过渡到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各事业单位要合理科学逐年使用空缺岗位。无空缺岗位的,按“多退少补”办法过渡,择优申报推荐。各事业单位
主管部门要认真监督执行。
  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市直单位主管部门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洪职改办发〔2019〕16号)要求核定申报数,并在推荐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前(含推荐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市职改办提交推荐报告、《2020年南昌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核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进行申报数审核,并严格按市职改办核定的申报数择优推荐申报人员。
  五、申报推荐要求
  1.关于申报时间安排。全市各系列(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9时起至 8月9日17时止,市职改办网上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全市卫生副高级职称网上评审申报时间结合省评卫生正高级职称网上评审申报工作进行,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网上评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省评高级职称网上评审申报时间按各省直高评会组建单位会同省人社厅下发的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2.关于申报材料填报。申报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诚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底)。证件照片、社保参保信息等能通过系统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原则上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不再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