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 法。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查询打印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推荐人员,在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
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后,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设区市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排序推荐。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需要组建中小学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应由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任教、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应采取材料评议与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差额评审,通过投票表决,确定评审通过人员。
  第十四条公务员笔试培训班一般多少天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职称层级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评审通过人员,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由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其中正高级教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中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  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在学校有相应教师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二、三级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
  第十七条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可参照本办法组织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国河南人事考试网
 
一、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装备教育机构和其它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五)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六)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七)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内不得申报:
1.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五、一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百市人才招聘网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初中)满4年;或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满5年。
  2.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对硕士、博士不作要求)。
  (二)工作任务方面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
  2.任现职以来,至少每学年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3.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校际教学交流和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职业中学专业教师能够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实验实训指导任务)。
    (三)教育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过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2.被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骨干教师。
  3.获得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参加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小学教师资格证要求  5.指导学生在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励。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与过县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参与编著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参与编著校本教材,地方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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