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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保查询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标准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基础教育必然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历史
证明,基础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装备工作,装备工作必须为基础教育发展服务。根据我省基
础教育装备工作的实际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应该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
标准化建设。为此,特制定《山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中小学教
育教学应建设的各类功能室及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标准》适用于
全省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
2023主管护师报名时间《标准》由教学仪器、信息技术教育及电教设备、图书、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
术及卫生八部分构成,可作为衡量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整体建设水平的基本要求,也可作
为衡量一个地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水平的基础性标准。
《标准》的类别为保持与教育部制定的理科教学仪器等有关配备标准的一致性,一般
分为三类。其中,Ⅱ类是指城市、县城一般中小学和乡镇所在地的中小学办学的基本要
求,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必须的基本条件,为普及性标准。Ⅲ类为较低标准,一般是指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办学的最低要求。Ⅰ类为较高标准,是对办学条件较好的城镇中小学
提出的基本要求。《标准》设特Ⅰ类,是对省示范高中和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提高装备水
平提出的较高要求。要求实验教学仪器(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教学仪器按每
年级四个平行班Ⅰ类两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学校要根据自己的规模轨制,达到
满足每人一组的要求进行配备。其它教学仪器(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
理、外语等)六个学科的教学仪器按相关学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备。2022年浙江事业编招聘职位表
由于目前各类学校特别是各类高中规模轨制不断扩大,按照教育部每类配备的基本要
求:每年级四个平行班配一套,满足中学每班50人,小学每班45人的教学需要……,”凡是规模轨制较大的学校,都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相应地提高配备标准和配备数量。
《标准》配套设施中的实验台、仪表柜等专用设备规格要求,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办公厅颁发的(教备厅[1990]037号)《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
教学仪器装备(中学)
一、仪器
教学仪器配备,按教育部2000年3月颁发《中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调整意见》和1993年2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外语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执行。课改实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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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仪器配备应适应课改的要求。
本标准分四个类别:
特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教学仪器,下同)每年级四个平行班
按Ⅰ类二套标准配备,学生分组实验器材满足每人一组。其它六个学科的教学仪器(含思
想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等,下同),按相关学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
求配备。省示范高中及有条件的学校,应按特I类配备。
Ⅰ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Ⅰ类标准配备,分组实验满足二人一组,其它教学仪器按相关学科教
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备。市级示范高中、大中城市的普通高中,省示范初中和规模在
24个班以上的其它中学应按Ⅰ类配备。
Ⅱ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Ⅱ类标准配备,分组实验满足四人一组,其它教学仪器按相关学科教
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备。其它城市中学,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普通中学及每年级四个
平行班的中学按Ⅱ类配备。超过四个平行班的则应提高标准,以满足各科教学的正常要
求。
Ⅲ类:
实验教学仪器按Ⅲ类标准配备,学生分组仪器基本配备为8组。分组实验时,每组不超过4人,仪器不够,可分批进行。其它教学仪器按相关学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
备。经济状况和办学条件较差的中学,可暂按Ⅲ类配备,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达到Ⅱ类。
二、用房
实验用房要符合国家颁发的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到布局合理,规范科学,满足实验教学的要求。
类别标准:
特Ⅰ类Ⅰ类Ⅱ类Ⅲ类
实验室90m2×(10-13) 90m2(8-10) 72m2×(3-5) 54m2×1
72m2×(3-
54m2×3 36m2×1 理化生仪器室72m2×(5-8)
5)
其它仪器室72m2×1 72m2×1 36m2×1 可兼
2023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实验准备室18m2×(10-13) 18m2(8-10) 18m2×(2-3) 18m2×1 实验教师办公室18m2×3 18m2×3 18m2×1 可兼
药品试剂室72m2×1 72m2×1 36m2×1 18m2×1 注:1、示范高中和原省首批重点中学按特Ⅰ类配备,要逐步建成基础专业实验室,如:力学实验室、热学实验室、光学实验室、电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无机化学
实验室、普通生物实验室、解剖实验室、天平室、显微镜室等
2、各类学校的仪器室内不得存放化学试剂和化学药品
3、各类学校的药品试剂室内必须设有地窖或危险品贮藏室
三、配套设施
1、实验台、演示台、通风橱的数量要求:
特Ⅰ类Ⅰ类Ⅱ类Ⅲ类备注
实验台200-250 125-200 26-39 8 演示台8-10 5-8 2-3    1 准备台18-22 12-18 5-7    1
通风橱化学实验室每室
一套化学实验室每室
一套
化学实验室每室
一套
可选
注:特Ⅰ类和Ⅰ类学校准备台的配置为每准备室2个,其它仪器室2个
2、仪器柜、药品柜、标本柜、模型柜、陈列橱的数量要求:
所有仪器全部存放在专用的仪器柜中,数量以宽松容纳为标准。有条件的学校,所有
标本、模型陈列在陈列橱中,剥制标本陈列在密闭的陈列橱中。
3、通电、通水、排气和安全
特Ⅰ类:
物理实验室水(要求上、下水,下同)到室,电(要求交流220V、安全电压范围内的交直流电源,下同)到桌,并要求至少有一个实验室有遮光窗帘。
化学实验室水、电到桌,设有集中变频排气装置(桌桌排气)并有通风橱。
甘肃省人事考试生物实验室水、电到桌,室内设有效的排、换气装置。并要求至少有一个实验室桌桌
有照明装置,供显微镜观察实验用。
各室的其它设施应满足实验室的专业要求,均应有防尘、遮光窗帘。还必须设有效的
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
Ⅰ类:
物理实验室水到室,电到桌,有避光窗帘,其它设施应满足专业要求。
化学实验室水、电到桌,并设有效的排换气装置和通风橱。
生物实验室水、电到桌,并设有效的排换气装置。
各室设有效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并有防尘、避光窗帘。
Ⅱ类:
物理实验室水到室,电到桌,有避光窗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