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4.04.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04.04.28
文旅局公务员招聘条件
河北省自考报名入口【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
  为了继续做好我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我厅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工作的意见》(新党厅字[2004]10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3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定》为基础,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规定
  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坚持“面向全区,机会均等;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现结合实际,对内地新疆高中班2004年的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领导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工作,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招生的前期准备、宣传和动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报名、考试、并根据自治区提供的考生有关信息组织体检和建立档案(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工作;协助处理遗留问题和日常联络等工作。
  二、报名: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均可在户口所在地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合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无锡锡山区最新招聘信息  2、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本人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考生有初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和成绩。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5、未受过任何处分。
  6、学生父母及家庭主要成员符合政审要求。
  (二)户籍条件
  1、父母在新疆有地方常住户口(2000年1月1日前迁入新疆的)。
  2、考生本人在新疆有地方常住户口(2002年1月1日前迁入新疆的)。
  三、考试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必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民考民学生考汉语)。
  考试时间安排在2004年6月12-14日。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考点、考场设置由各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考区、考点设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原则上只设一个考区(不设分考区,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特殊情况经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可增设分考区。
  考场分别按民考民(分语种)、汉语系、双语授课实验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
2023年公务员成绩查询  四、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试卷评卷、登分
  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评卷、统一登分。评卷工作由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建档
  考试结束后,自治区根据分地区招生计划和统招计划确定各地体检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各地、州、市按下达计划的1:3比例提供体检、建档名单,由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根据公示名单安排考生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分城乡、分民族、分考生类别,统一建立《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登记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并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地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公示体检结果不少于5天,公示上报建档名单不少于5天。公示后将合格考生档案、公示结果以及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不合格考生情况一并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内必须具备《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政审表》、《考生初中阶段学习成绩表》、《学生申请书》、《家长协议书》、《考生父母(监护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此表设在档案袋上)、《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登记表》、学生和学生父母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团员证明书、体育合格证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等。上述表格必须用汉文填写。
  (一)由学生或班主任填写《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登记表》(档案袋),由班主任和校领导对登记表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审查。陕西省自学考试管理中心
  (二)由学校党组织认真填写《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政审表》。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要严格要求,严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德育办、党支部负责,并按规定署名盖章,由县(市)教育、公安部门审查确认,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并署名盖章。政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民族团结言行或参加组织者;
  2.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悔改者;
  3.有扰乱社会治安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4.家庭及家庭主要成员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问题者。
  (三)考生和家长要认真阅读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印制的《学生申请书》、《家长协议书》,在明确职责和义务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和家长亲自签名。
  (四)《考生父母(监护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由考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乡(街办)、村(居委会)有关专人负责据实填写盖章,由学校、县教育局和地、州、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办公室审查确认并署名盖章。根据表格要求,要如实填写父母(监护人)的从业单位、政治面貌、职务(职称)、户口性质、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确有困难的学生,如城市享受低保的家庭,必须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盖章认定,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等,以较准确地反映考生的家庭状况。
  (五)《民考汉、汉考民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据实填写,上报县(市)民宗委、教育局,审查确认并署名盖章后与考生户口、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档案袋上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父母或个人有更改民族成份的情况,必须另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格检查表》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并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标准》(另发)。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各地、州、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各地、州、市卫生局负责实施。体检工
作必须设在地、州、市级指定医院进行,医院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掌握《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严格遵守体检纪律。自治区将组织体检审核专家组对各地上报考生体检情况进行全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