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动我校重点学科、优势特学科专业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人才引进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引进人才要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山东省省考职位2022岗位表(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层次人才的界定及条件
本办法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指特殊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
优秀青年教师。
(一)特殊人才
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863973首席专家、入选其它国家级人选人员。
(二)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5岁以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863课题、973课题等国家级课题。
(三)学术骨干
具有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以上。
(四)优秀青年教师
引进的优秀青年教师包括在校内外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者,但不包含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者。优秀青年教师分为两个层次。
1.第一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不从事会计工作可以考中级么EI收录一篇以上,且为学校优势特学科或急需建设学科的人才。
2.第二层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35岁以下,是学校各学科或专业建设所需的人才。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基本待遇
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配偶的安置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2022教资报名条件要求
(二)特殊人才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协商议定。提供所需的实验室、科研助手等条件。
(三)学科带头人
提供60万元的安家费或建筑面积120 m2左右的住房一套(按售房当年政府政策规定价格出售),享受学校相应层次的骨干人才津贴。
(四)学术骨干
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或建筑面积90m2左右住房一套(按售房当年政府政策规定价格出售),享受学校相应层次的骨干人才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
广西公务员考试2021职位表(五)优秀青年教师
1.第一层次。一次性提供1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住房一套和5万元装修补贴,凡阶段考核和中期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所提供住房在自愿的情况下,以售房当年政府政策规定的价格出售给本人。享受每月1500元的博士津贴(两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
2.第二层次。享受每月1500元的博士津贴(两年)。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含校前期课题资助,重点学科资助等)。浙江二建报名时间2021
为暂无住房的优秀青年教师提供廉租房一套,5年内租金按学校内部价收取,5年后按市场价格收取。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程序
(一)制定计划
各学院(部)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上报本单位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并对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目标提出明确要求,人事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状况核定年度计划、拟定引进人才的职数和岗位。
(二)发布信息
人事处通过招聘会、各类媒体等发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和相关学院(部)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学术论文代表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履历、配偶情况等,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组织考核
1.面试:相关学院(部)由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组成高层次人才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学科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面试,并就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2.学校评议: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评议。
(五)组织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组织拟聘高层次人才进行体检。
(六)讨论确定
体检合格的拟聘高层次人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七)办理相关手续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后,由校人事处办理有关录用、调进、聘任等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高层次人才的管理
(一)特殊人才
可为我校非在编人员,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具体聘期,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新疆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
(二)其他人才
1.须与学校签订《新疆农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在校服务期为8年,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职、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开,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办理。
2.学院按照协议书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管理。
3.引进的学术骨干和优秀青年教师申请科研启动费,需填写科研经费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同意,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4.科研启动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试剂及检测费、学术会议费等。
六、高层次人才的考核
(一)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相结合。
(二)除参加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外,凡来校工作满2年、4年、8年分别进行阶段考核、中期考核及聘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协议书中所规定的任务及考核期的工作表现。
(三)相关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工作目标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意见,业务部门对相关材料审查后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形成考核意见。
(四)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科学规划、创造条件,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校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学院(部),实时跟踪引进人才的发展情况,及时研究总结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经验,不断完善学校人才引进机制。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1年、2012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学校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山东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