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会计人员
【发文字号】辽财明电[2014]62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22年国考专业目录2014.08.04
【时效性】银行招聘网现行有效
两会召开时间2022【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关于举办全省新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辽财明电〔2014〕62号)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比例
为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 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辽宁证监局定于8月中旬联合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 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部署全省新企业会计准则 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
2. 讲解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 。
二、培训对象
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分管制度人员及师资人员各1名。
各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业务骨干各1名。
三、培训时间
2014年8月12-14日,时间3天,8月11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辽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266号,:0411-********)
五、培训报名
请各市财政局、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认真选派参训人员,并填写全省新企业会计准则 师资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务于8月7日前分别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辽宁证监局。
六、其他事项注册会计师报名2022入口
1.培训所用新企业会计准则 请自行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v/)“政策发布”栏目中下载打印;
河北省遴选职位表2021 2.因培训场地受限,各单位不得超员。
附件:全省新企业会计准则 师资培训班报名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资委
辽宁证监局
2014年8月4日
附件:
全省新企业会计准则 师资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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