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10.13
【字 号】沈财会〔2020〕496号
【施行日期】2020.10.13
2023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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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2023年公务员招录公告
各区、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24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依据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0〕243号)和《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辽人社职〔2019〕43号)的要求进行。
  二、评审范围及权限、评审标准、评价方式、申报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政策依据规范操作
  三、材料审核
  根据会计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分工,相应做好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工作。
  市级财政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对市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程序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区、县(市)财政部门和区、县(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属地内的企业和区、县(市)属事业单位等的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程序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全或需调整的,应及时通知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员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区、县(市)财政部门单位印章,并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和区、县(市)财政部门将审核合格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同时报送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市财政局将全部申报材料一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市财政局统一向省财政厅报送参加评审,不合格的申报材料按原渠道予以退回。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30日,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7日。
  报评人员网上申报资料提交后,各市直事业单位、区县财政部门即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报送纸质材料。正高级会计师纸质报评材料应于11月2日前报送,高级会计师纸质报评材料应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江西省公务员局
  五、工作要求
  1.区、县(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建立严密工作机制,学懂吃透政策,严格按规定审核并上报评审资料。
  2.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在评审前应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相关政策、程序、工作交接手续等做好协调落实,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3.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审核制度,规范审核程序;手续资料齐全,做好监督;严肃工作纪律,防范廉政风险。
  4.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评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审核资料应及时归档管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评审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评审。评审办公场地应宽敞通风,可通过预约或其他有效方式避免评审人员拥挤、集聚,排队等候间隔应保持1米以上。
  6.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对报评人员资料信息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防止报评人员资料信息外泄。评审中应要求报评人员登录申报系统并核实其网络系统资料填报上传完整。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六、其它要求
公务员考试照片要求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提供5份,其中1份装订入卷,4份单独报送;一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1张用于制证,另4张照片应粘贴在4份单独报送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照片位置。